促进技术交易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现将2023年度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项目后补助经费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类别1.企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输出类(技术输出方):对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登记认定技术合同额累计达到200万元以上的,优先支持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类和到账率高的应用成果转化活动企业,2.科技成果登记与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类:2023年按照招投标程序,依法依规开展科技成果登记与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按照招投标合同约定给予资金补助(在省市考核完成后申报资料和拨付经费),二、申报条件1.申报机构应为我市行政辖区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法人,2.技术交易各方(技术转让方、技术受让方、交易中介方)不属于隶属或关联单位,三、申报材料要求1.《湘潭市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项目后补助经费申报表》(附件),2.技术合同复印件及认定登记证明书复印件,4.与技术受让方、交易中介方不属于隶属或关联单位及不存在关联交易的承诺书,简装成册(提交的附件材料复印件需加盖企业或单位公章),各县市区与一类园区按照申报条件实行择优限额推荐申报,五、咨询方式联系人:陈畅联系电话:58570302附件:湘潭市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项目后补助经费申报表.wps湘潭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11月28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