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3年省级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共建项目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机构的通告泸县农通告〔2023〕5号根据《泸县2023年省级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共建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遴选范围2023年拟在泸州市现代农业产业技术培训基地中,二、申报条件(一)培训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列入县级及以上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库且取得泸州市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认定,(二)教学条件:有固定的办公和教学场所,(三)师资条件: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3人以上,培训机构与实训实践基地有合作协议,(七)优先条件:连续3年承担泸县高素质农民培训,三、申报材料内容培训机构申报须提供:(一)2023年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机构申报表(附件1)(二)申请报告(培训机构基本情况、2023年培训实施方案:专业设置、培训人数、课程布置、师资配备、培训地点、时间安排以及保障措施),(六)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职教师清单、培训师资库清单、人社部门出具的专职管理人员和专职教师社保缴费证明(连续缴费不低于6个月)、兼职教师农技推广资质证明复印件,评审小组由县农业农村局科教股、计财股、农村合作经济管理股、监察室和局具有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质的人员组成,县农业农村局向申报机构下达评审结果通知并在泸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评审最高得分的申报机构方可承担2023年培训任务,附件:1.泸县2023年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机构申报表,2.泸县2023年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机构遴选评分表泸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