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职业培训补贴申请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116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四大经济”部分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通知》(闽人社办〔2022〕215号)、《宁德市财政局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宁财社〔2019〕11号)、《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宁德市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通知》(宁人社〔2023〕26号)、《福建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过渡期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就工办〔2022〕2号)文件精神,现收到邱晨等107人向我局申报职业技能“见证补贴”,经“福建省补贴性职业培训管理平台”系统比对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审查平台的复核,上述107人符合职业技能“见证补贴”条件,经研究,拟发放职业技能“见证补贴”144060元,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8日至12月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请联系东侨人社局,联系电话:0593-2820702,附件:2023年度第八批职业技能“见证补贴”拟发放人员名单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