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嘉政办发〔2022〕10号)、《嘉兴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经济稳进提质攻坚行动的若干举措>的通知》(嘉制高〔2022〕2号)、《关于印发<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嘉商务联发〔2020〕2号)、《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惠企纾困帮扶力度的若干意见》(嘉政发〔2022〕1号)、《中共嘉兴市委办公室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经济稳进提质“十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嘉委办发〔2022〕26号)、《嘉兴市财政局嘉兴市商务局关于清算2023年度嘉兴市级商务粮食专项资金的通知》(嘉财预〔2023〕327号)、《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兑现2022年度定期航班补助资金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23〕115号)、《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修订版)》(南政发〔2020〕131号)及《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商务包机和定期航班支持政策操作细则>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确定了南湖区2023年第二批市级商务项资金奖补明细,确定了26个拟补助项目,现对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2月1日,各企业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区经信商务局反映并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提倡用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法,区经信商务局联系人:裘传林,电话:82838162,区经信商务局2023年11月27日附件:南湖区2023年第二批市级商务专项资金奖补企业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