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2〕72号)和《关于下达2023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浙农计〔2023〕6号)、《浙江省畜牧农机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奶牛良种补贴工作的通知》(浙牧发〔2023〕13号)和《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奶牛良种补贴的通知》(兰农业农村〔2023〕106号)等文件精神要求,对2023年1月1日至10月3日期间内使用良种奶牛精液进行生产的奶牛养殖场(户)进行补贴,按每头生产母牛最多2支冻精、每支冻精最多25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含储运费用),平均冻精购买价格(含储运费用)低于25元的,2023年度共需补贴浙江鸿益养殖有限公司奶牛良种补贴1万元,公示期限从2023年11月27日至12月1日,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反映,邮编:321102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2〕72号)和《关于下达2023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浙农计〔2023〕6号)、《浙江省畜牧农机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奶牛良种补贴工作的通知》(浙牧发〔2023〕13号)和《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奶牛良种补贴的通知》(兰农业农村〔2023〕106号)等文件精神要求,对2023年1月1日至10月3日期间内使用良种奶牛精液进行生产的奶牛养殖场(户)进行补贴,按每头生产母牛最多2支冻精、每支冻精最多25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含储运费用),平均冻精购买价格(含储运费用)低于25元的,2023年度共需补贴浙江鸿益养殖有限公司奶牛良种补贴1万元,公示期限从2023年11月27日至12月1日,如有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