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拨付2023年度博士硕士工作补助及安家费的通知》(宁人社函〔2023〕13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全职引进全日制博士硕士经费补助实施办法(试行)》(宁人社规字〔2018〕7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永宁县新申报拟发放博士硕士工作补助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引进时间截至2023年4月30日),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2月1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问题或问题线索,向永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举报电话为:0951-8016654,接受电话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8:30—12:00,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需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永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问题调查属实,将取消对相关人员的享受补助资格,附件:2023年永宁县新申报拟发放博士硕士工作补助人员名单永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