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高镇农业农村部门: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工作的通知》(闽农建函〔2019〕816号)规定,为了巩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成果,确保工程长久持续发挥效益,更好地为我区农业生产服务,经镇街上报汇总,局会议研究,决定下达2023年高标准农田水利设施区级管护资金共2万元(从区级稳定粮食生产专项资金中列支),其中:北高镇后积村1.60万元、北高镇呈山村0.4万元,请你们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2〕5号)、《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闽财农〔2019〕40号)和《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补充完善《福建省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财农〔2021〕7号)等要求,及时拨付资金,抓紧将资金落实到相关行政村,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占用、挪用或者拖欠,莆田市荔城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