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发展局关于开展海南省第十九届科技活动月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海南省第十九届科技活动月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琼科函〔2023〕553号)文件精神,就海南省第十九届科技活动月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评选范围和名额分配(一)推荐评选范围,市科技管理部门及参加科技活动月的相关部门、有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及工作人员参加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由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发展局推荐,各单位要严格对照评选条件优中选优,根据实际情况可推荐候选先进集体1个和先进工作者1名,二、推荐评选条件(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积极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成立以主要或主管领导任组长的科技活动月领导小组,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特点,制定出完善的科技活动月方案,工作责任到人,并安排科技活动月专项经费,3.组织参加省科技活动月开幕式等重大活动,或在本地组织科技活动月开幕及特色科普活动,活动有规模,形式创新,内容丰富,效果明显,(二)先进工作者评审条件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在科技活动月中,工作积极主动,态度认真,讲究实效,勇于创新,成绩突出,4.认真指导组织本地、本系统举办科技活动月,开展科普活动,内容形式新颖,特色鲜明,群众反映良好,四、推荐评选程序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发展局对符合条件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进行综合评选和推荐,在推荐表中签署书面推荐意见和加盖单位公章,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科技厅,五、其他事项(一)先进集体推荐表(附件1)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表(附件2)各3份和相关佐证材料1份,(二)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分指标、评分原则等详见附件,附件:1.海南省科技活动月先进集体推荐表2.海南省科技活动月先进工作者推荐表3.海南省科技活动月先进集体评分指标4.海南省科技活动月先进工作者评分指标5.海南省科技活动月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评分原则儋州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发展局2023年11月22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