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加快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系列决策部署,根据《2023年宁波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实施方案》工作安排,现决定开展第一批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项目计划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试点企业必须是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注册,(二)试点企业要求所属行业为申报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的三个行业,对纳入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的企业优先考虑(名单详见附件1),软件主要包括购置的设计研发、工艺规划、仿真分析、工业控制、业务管理、数据管理、人工智能、安全生产等用于数字化改造的软件业务系统(不包括行政、办公软件等),(五)试点建设要求请参照宁波市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样本评价指标(附件2),二、申报流程和要求(一)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所在经信部门提出申请,并填报《宁波市第一批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项目申报表》(附件3),(二)各地经信部门对属地企业提交的申报资料、资格条件等进行初审,根据《宁波市第一批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目标任务分解表》(附件4)择优推荐,(三)市经信局对上报的项目进行综合审核后,公布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项目计划库项目名单,附件:1.宁波市纳入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企业清单2.宁波市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样本评价指标3.宁波市第一批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项目申报表4.宁波市第一批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目标任务分解表5.宁波市第一批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项目汇总表6.各地经信部门联系方式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年11月21日附件1:宁波市纳入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企业.xls附件2-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