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经信局、水利局,有关企业: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用水效率,树立一批行业内有代表性、用水管理基础较好、装备技术先进、节水工作有特色、用水指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的典型,根据《关于开展节水型企业建设工作的通知》(浙经信资源〔2017)31号)要求,经企业申报,功能区管委会、县(区)经信局和水利局初审,市经信、水利部门通过组织会议审查及公示,确定浙江宏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舟山汇丰冷藏物流发展有限公司、舟山市明峰海洋食品有限公司、浙江明泓水产有限公司、浙江三和管桩有限公司、舟山市海王水产食品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为2023年度舟山市节水型企业,现予公布,各有关企业要进一步加强节水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企业用水管理体系,加大节水改造投入,挖掘节水潜力,进一步提高企业用水效率,舟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舟山市水利局舟山市节约用水办公室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