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为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支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进一步提升农村集体经济实力,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促进新型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苏政办发〔2022〕46号)和《关于印发全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三年攻坚行动计划的通知》(徐委办〔2023〕66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市级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统筹安排补助资金,二、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全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三年攻坚行动计划的通知》(徐委办〔2023〕66号)要求,确保完成2023年度全市265个村集体经营性收入突破30万元的目标任务,提升农村集体经济实力,三、各地要切实履行项目及资金监管主体责任,实行补助资金管理“阳光操作”,农业农村部门要抓好以任务落实为主的项目监管,加快预算执行,抓好资金使用监管,附件:2023年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市级补助资金分配表徐州市财政局徐州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