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3﹞86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3﹞407号)及《开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开江县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实施方案的批复》(开江府函﹝2023﹞712号)文件要求,为扎实推进我县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拟决定面向全县遴选2023年农业社会化项目服务主体,共完成服务面积4.12万亩,三、遴选对象择优选择为农业生产开展社会化服务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服务企业等作为项目承接主体,原则上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两年以上,2.具有一定农业社会化服务经验,具有完整的生产档案记录和留存农业社会化服务档案、收集各类信息及管理能力,6.规范使用四川省农业社会化服务合同,填报《开江县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资料按程序申报,由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牵头对申报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进行评审,选择社会化服务组织作为承接主体,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分片区、分面积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联系电话:152824277793.报送地点:开江县农业农村局农经站附件:开江县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表及申报资料.docx开江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