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项目名称第一批中央财政2021年服务业发展资金专利转化专项后补助项目二、项目目标围绕中小微企业专利转化实际需求,其中许可费用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备案费用为准,四、资助范围(一)将全国范围内高校院所、国有企业的专利成果在汕头市转化的汕头市中小微企业,(二)专利转化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登记备案或权属变更等证明或通知书发文日期为准,(三)专利技术转让费用发生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五、申报条件(一)申报主体:在汕头市内登记注册的中小微企业,六、申报材料(一)《2021年专利转化专项后补助项目申请表》,(五)专利转化交易发票和纳税证明复印件,2.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实施许可登记备案证明,2.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人变更证明材料,以上申报材料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上申报材料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二)申报时间:2022年4月1日至4月10日,八、联系方式联系人:陈云霓、何瑾电话:88975475地址:汕头市金砂东路151号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促进科附件:2021年专利转化专项后补助项目申报表.doc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