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实施延续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的通知》(常人社发〔2021〕129号)的规定,对本市符合返还条件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岗返还,经审核,本市第二批符合发放稳岗返还的企业2户,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3月31日至2022年4月6日,公示期间任何组织和个人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向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监督电话:87269609872696382021年本市第二批符合发放稳岗返还的企业名单序号单位名称金额(元)1溧阳市客运有限公司133282.82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江苏省溧阳市分公司37783.2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