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下达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2022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22〕347号),对我省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2022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进行转发下达,共8个项目21000万元,现予以公示,为进一步加强项目监督管理,现对建议方案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2年3月31日-4月2日,在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项目的真实性及有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省发展改革委提出反馈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必须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受理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处,传真:0731-89991025邮箱:hnfgwshcws@163.com附表: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2022年3月31日附表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序号项目名称下达投资(万元)1张家界市红二方面军长征出发地重要遗址建设项目80002东江湖景区旅游基础设施24003莲湖湾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展示设施9004炎帝陵景区旅游基础设施32004资江流域羞女湖湿地公园保护展示设施9005柳叶湖旅游度假区旅游基础设施24006幕阜山国家森林公园保护展示设施12008湘西州长征遗址保护利用建设项目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