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及国务院《“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等关于知识产权领域诚信体系建设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领域信用管理工作机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试行)》,我局牵头起草了《大连市知识产权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按照《大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现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3月31日至2022年4月30日,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1.电子邮件dlzscqbh@163.com2.传真:0411-843585633.邮递信件: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381号,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连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处,邮政编码:116021,联系人:刁奇秀联系电话:0411-84311522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3月31日大连市知识产权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