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科计函〔2022〕20号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2022年度新建省级研发平台的通知》(冀科平函〔2022〕7号,以下简称《通知》),现组织开展2022年新建省级学科重点实验室、企业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申报推荐工作,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仔细阅读《申报流程》和《建设申报指南》,认真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省级研发平台,各申报单位请于2022年5月20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待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将《申请书》、《佐证材料》、《建设与运行实施方案》(含专家论证意见及论证专家签字名单)等纸质申报材料分册胶装,加盖相应单位公章后按各类平台《建设申报指南》中要求的份数于2022年5月27日前报送市科技局发展计划科(石家庄市中山东路452号),咨询电话:85068626、85682147附件:《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2022年度新建省级研发平台的通知》(https://kjt.hebei.gov.cn/www/xwzx15/tzgg35/sttz15/257847/index.html)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