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玉林市科技创新平台绩效考核评估制度》的要求,市科技局决定开展市级科技创新平台(第二批)绩效评价工作,二、绩效评价材料流程(一)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组织辖区科技创新平台自评工作1.平台自评,将纸质材料(附上佐证材料)一式二份及电子版报所在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考核材料具体要求如下:(1)玉林市科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绩效评价表(2)上两年度平台建设工作总结及绩效完成情况,3.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做好辖区的市级科技创新平台自评工作总结,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将辖区自评工作总结和收集本辖区内各市级科技创新平台的自评材料,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要加强督促和审核把关,取消其市级平台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财政资金支持,或未按规定使用财政资金的,取消其平台资格、追回财政资金、收回牌匾,(二)请各市级科技创新平台(第二批)于2023年11月23日前把自评材料(电子版和纸质件一式二份)报送到所在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于2023年11月30日前把本辖区的自评工作总结和各市级科技创新平台的自评材料(电子版和纸质件一式二份)统一报送到玉林市科技项目服务中心,联系电话:2670263地址:玉林市玉州区香莞路40号5楼506室邮箱:kjxmfwzx@126.com附件:1.玉林市科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绩效评价表2.优秀科技创新平台推荐汇总表3.2017-2019年获认定的玉林市级科技创新平台4.玉林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玉林市科技创新平台绩效考核评估制度》的通知(玉市科〔2022〕30号)附件1----4.rar玉林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11月10日文件下载: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