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融水县和睦产业园项目(一期)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调整规划通告项目位于融水县和睦产业园区,调整和睦产业园项目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一、此次规划方案调整内容如下:(一)场地增加与原地块相连的402-71-417、402-71-423两个地块用地,规划净用地面积由原128734.65㎡调整为194327.94㎡,(八)项目单层厂房原建筑面积为65520.00㎡,单层厂房原计容面积为131040.00㎡,原总建筑面积为70469.34㎡,调整后总建筑面积为76110.64㎡,调整后占地面积为73815.78㎡,现按有关程序将和睦产业园项目(一期)1-8#、10-11#、13-17#、22-23#楼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公示,三、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上述调整方案的意见,书面意见和参加听证会申请请于2023年12月9日前送至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股(联系电话:0772-5129737),四、听证会参加人员应于2023年12月11日前向听证会提交参加听证会申请及个人身份证明、利害关系证明,参加听证会的共同利害关系人人数较多的,其余参加会议的共同利害关系人可通过书面或委托代表发言的方式表达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