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规定,浦北县就业服务中心对浦北县申请2023年11月公益性岗位补贴的306名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了审核,经审核符合补贴要求,拟给予2023年11月306名公益性岗位人员核拨公益性岗位补贴伍拾万叁仟贰佰伍拾元整(¥503250.00),补贴明细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4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2023年11月14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寄(送)到我县就业服务中心,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无论以何种名义反映,均须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地址,地址:浦北县江城街道越新路121号县就业服务中心电话:0777-8319293邮编:535399附件:2023年11月浦北县城镇公益性岗位花名册及岗位补贴明细2023年11月9日文件下载:2023年11月浦北县城镇公益性岗位花名册及岗位补贴明细.xlsx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