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现决定开展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工作,(二)居住或长期工作在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流布地区,(三)熟练掌握其传承的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二、申报范围(一)推荐重点1.前七批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中无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项目,5.其他不直接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活动的人员,三、申报材料(一)申报报告:各有关单位(保护单位)可向江门市新会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推荐本项目申报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报告,四、申报程序(一)符合条件的个人可以向户籍所在镇街的公共服务中心(文体服务中心)提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请,(二)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可以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推荐该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符合条件的区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材料进行审核,(二)有关单位(保护单位)申请报告(含推荐代表性传承人名单)纸质件,加强传承人保护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键,各有关单位(保护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联系单位:江门市新会区文化馆(江门市新会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联系人:陈颖殷联系电话:6613313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道冈州大道中19号1座116邮编:529100附件:1.新会区申报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清单.docx2.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表.docx3.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片制作要求.docx江门市新会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