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报对象:在景宁县惠明茶创业园内从事茶叶生产经营主体,五、鼓励许可认证(《政策》第五条)(一)政策内容:对首次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茶叶生产经营主体给予5万元奖励,(二)申报对象:茶文化研究会、茶行业协会及茶叶生产经营主体,(三)补助标准:政府部门、茶文化研究会、茶行业协会、国有企业等单位组织的相关活动给予全额补助,(二)申报对象:在惠明茶叶一条街内经营惠明茶品牌宣传、产品展示展销的茶叶主体,每年给予惠明茶品牌包装服务中心和惠明茶行业协会品牌管理运营不超过50万元的经费保障,十六、开展“惠明”茶品牌推介活动(《政策》第十六条)(一)政策内容:根据茶叶生产经营主体参加各类展销活动的地点予以奖励,支持茶叶生产经营主体开展惠明茶品牌推介活动,(三)补助标准:茶叶生产经营主体通过自媒体等各种线上平台的达人主播销售惠明茶的,二十一、支持开展茶文化研究(《政策》第二十一条)(一)政策内容:每年给予茶文化研究会不超过50万元的专项经费,(二)申报对象:县茶文化研究会(三)补助标准:按照实际支出给予全额补助,茶叶生产经营主体申报的项目给予实际投入50%的补助,每年给予茶叶生产经营主体100元/亩的奖励,茶叶生产经营主体填写《景宁县惠明茶产业化发展项目--普惠类基地验收表》,茶叶生产经营主体填报《景宁县惠明茶产业发展项目--标准化新造茶叶基地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