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项目实施单位:根据《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惠明茶产业振兴行动专项激励政策的通知》(景政办发〔2023〕9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农业农村局班子会研究,决定下达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资金—茶产业发展项目建设计划,共计13个项目,总投资891.42964万元,补助资金884.38864万元(详见附件),其中区域协调资金补助813.3917万元,景宁600宣传推广资金补助7.30634万元,县级茶产业资金补助63.6906万元,请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切实做好项目监管工作,项目建设实施单位按照建设内容认真组织实施,按时完成项目计划任务,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