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依据《云南省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景谷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凤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凤山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凝聚社会各界的智慧和共识,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一、公示时间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9月28日,公示期30日,二、公示方式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三、意见反馈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信件、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反馈,邮寄地址:凤山镇人民政府(云南省普洱市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凤山镇政和路70号),请在信封上注明“景谷县凤山镇国土空间规划意见建议”字样,电子邮箱:fsrd050@126.com,请在邮件标题标注“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凤山镇国空规划意见建议”字样,联系人:黄雷电话:13987924022附件: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凤山镇国空规划(2021-2035)》(公众征求意见稿)凤山镇人民政府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