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产品获得单项冠军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200万元,对首次认定的市级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二、奖励支持方式与标准(一)支持方式为企业获得国家级、哈尔滨市(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的事后奖励,(二)奖励条件与标准:1.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及产品奖励条件:新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奖励标准:对新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对新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2.哈尔滨市(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及产品奖励条件:新获得哈尔滨市(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产品获得单项冠军的企业奖励标准:对首次认定的哈尔滨市(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对首次认定的哈尔滨市(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企业已获国家和哈尔滨市(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及产品认定的,(二)哈尔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本办事指南涉及奖励项目审核,(三)拟奖励企业应当按照哈尔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的通知,由哈尔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奖励资金安排的意见,哈尔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权撤销奖励项目:1.所获国家和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及产品称号被撤销、中止或终止的,哈尔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权利按程序追回全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