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于2023年8月2日发布2023-26号储备用地项目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公告时间为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9月2日,现发布该项目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补充公告如下:一、原公告“二、拟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中“拟征收鲤城区常泰街道华星社区集体土地0.5320公顷,其中:水浇地0.0348公顷、果园0.4972公顷(其中:0.5320公顷已承包到户,拟征收鲤城区金龙街道金柄社区集体土地3.8826公顷,其中:水浇地1.1215公顷、果园2.4076公顷、其他林地0.1287公顷、农村道路0.0698公顷、田坎0.1172公顷、设施农用地0.0220公顷、裸地0.0158公顷(其中:3.8668公顷已承包到户,属金柄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更正为“拟征收鲤城区常泰街道华星社区集体土地0.5325公顷,其中:水浇地0.0348公顷、果园0.4977公顷(其中:0.5325公顷已承包到户,拟征收鲤城区金龙街道金柄社区集体土地4.0191公顷,属金柄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二、原公告的其他内容均不变且有效三、本公告为2023-26号储备用地项目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补充公告,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鲤城区常泰街道华星社区、金龙街道金柄社区的股份经济合作社所在地予以张贴,如对本项目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补充公告有异议的,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