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2023年度市级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定范围市级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从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中认定,三、认定方法和程序认定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认定程序主要包括推荐申报、资格审核、实地考察、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发文确认等,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本地区候选对象的遴选及推荐工作,拟参加认定的市级许可(含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直接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拟认定的市级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名单,将拟认定的市级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名单向社会公示,对被认定为市级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确认,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扬州市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称号,(九)《扬州市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申报推荐表》(附件2,(二)参加市级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认定的企业和相关人员对认定工作负有诚信及合规义务,(三)各地、各单位推荐材料请于2023年11月20日前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附件:1、扬州市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推荐分配名额2、扬州市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推荐表.doc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1月2日附件1扬州市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推荐分配名额地区名额市直及各功能区市直6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蜀冈-瘦西湖景区生态科技新城广陵区2邗江区4江都区2宝应县2高邮市2仪征市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