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发(2017)102号文件)规定,我局对2023年一次性吸纳就业的第一批企业8家进行了审核,共吸纳精准扶贫脱贫人员44人,补贴金额88000元,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日至2023年11月8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书面等方式向咸安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反映,联系电话:0715—8349887咸安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2023年11月1日湖北咸宁向阳湖兴兴奶业有限公司2人湖北中港金属制造有限公司20人真奥金银花药业有限公司5人咸宁市汇美达工贸有限公司10人咸宁市鄂南丝印花纸股份有限公司1人咸宁市恒信南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2人咸宁市恒信德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2人湖北广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人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