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优给予最高20万元创新能力提升支持,二、适用对象及标准1.2022年以来通过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且2023年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企业2022年研发投入额度,给予最高20万元创新能力提升支持,其中:研发投入20-50万元的,给予5万元支持,研发投入50(含)-100万元的,给予10万元支持,研发投入100(含)万元以上的,给予20万元支持,且2022、2023年连续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以哈尔滨市向省推荐企业名单为准),给予1万元补贴支持,其中:规上企业应填报统计局研发活动统计年报,人工智能相关企业应履行《哈尔滨市人工智能产业统计调查制度》规定的相关统计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