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草案)稳评公示根据《海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规定》及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的通知(琼办发〔2022〕4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澄迈县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草案)在社会稳定方面影响的公众意见与建议进行意见征询,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决策事项基本情况:1.事项名称:《澄迈县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草案),2.决策主体:澄迈县人民政府,3.评估主体: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4.评估实施单位:海南正理房地产资产评测绘有限公司5.决策内容:《澄迈县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草案)包括短期农作物补偿标准、中长期经济作物补偿标准、林木补偿标准、苗圃迁移费补助标准、观赏性苗木补偿标准、养殖塘补偿标准、房屋补偿标准、零星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二、公众意见征求内容:意见征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众对《澄迈县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草案)(以下称“标准”)的意见与建议,本标准实施对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影响,本标准实施可能给公众带来生产、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影响,以及其他可能的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建议,三、公示说明: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项目社会稳定评估报告编制单位联系,2.公众对《澄迈县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草案)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向社会稳定评估报告编制单位提出,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单位名称:海南正理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单位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椰海大道321号海南现代美居生活物流园(二期)A区写字楼11层联系人:陈工18289668861接待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邮箱:hnfengxianpinggu@163.com传真:0898-66116212实施单位: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评估单位:海南正理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