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浙财建〔2023〕21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建〔2022〕185号)、《2023年度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财政专项激励试点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公布新昌县2021年度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结果的通知》(新企评办〔202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企业实际,经县财政局和县经信局审核确定,现将2023年度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财政专项激励试点补助(奖励)资金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向县经信局反映,反映的情况应符合事实、有据可查,联系电话:86021381、86038710、86383823新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年10月26日附件2023年度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财政专项激励试点补助(奖励)资金清单序号企业名称项目名称补助资金(万)1新昌县纽沃传动科技有限公司纽沃传动科技年产500万套农机轴承信息化项目12.292浙江中集铸锻有限公司智能三维设计平台信息化改造项目9.083新昌县普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普佑科技车间数字信息化建设提升项目42.644新昌县三和轴承有限公司市级数字化车间三和汽车轴承精密磨削数字化车间85新昌县新翔宇轴承有限公司市级数字化车间新翔宇轴承数字化车间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