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2〕183号)、《杭州市富阳区租赁住房保障上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富建设〔2023〕149号)等文件精神,在企业申报基础上,经审核拟拨付5个项目2023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租赁住房保障)补助资金1580万元(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从2023年10月26日至2023年10月3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为保证异议处理的客观、公正,匿名异议将不予受理,联系电话:63318867,通信地址: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天河路108号311室),附件:富阳区2023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租赁住房保障)补助资金拟拨付清单.xlsx杭州市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