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青文旅发[2022]1号)中“支持文化和旅游业‘四上’企业发展”有关工作要求,现将拟奖励文化和娱乐业企业名单予以公示,拟奖励青岛出版社有限公司、青岛盈创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青岛时空文化集团有限公司、青岛东唐影视科技有限公司、青岛魅思电影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墨境天合数字图像科技有限公司、青岛世纪之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青岛宝荣宝衣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青岛卡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曾用名:青岛卡尔影视服务有限公司)、青岛未来可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青岛小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共11家文化和旅游业企业,公示期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寄出邮戳为准)以书面方式向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反馈情况,并署真实姓名、单位、联系方式,不接受匿名反映问题,通信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17号海信创业中心2404,邮编:266072,咨询电话:85812925,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