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海曙区委办公室海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曙区制造业“双三十”头部企业梯队培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海党办〔2021〕24号)和《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关于制造业“双三十”企业奖励标准有关事宜的备忘录》等文件精神,拟对完成培育目标考核的“双三十”培育梯队企业进行奖励,现将拟奖励对象及金额予以公示,接受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广泛监督,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进行反映,反映问题请署实名,联系方式:0574-55883656,传真:0574-55883647,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东路55号(原交通银行大楼)17楼,附件:2022年度海曙区制造业“双三十”培育考核达标拟奖励对象和金额汇总表.docx宁波市海曙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年10月26日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分享到:【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