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关于印发《青石镇村办企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常山县人民政府 | 2023-10-16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村办企业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独资、多村联合投资、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国有企业或镇属企业联合投资且控股、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其他社会组织及个体联合投资的经营性实体,接受镇、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监督,第七条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享有对村办企业的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聘管理人员等权利,涉及跨乡镇(街道)多村联合投资的村办企业主要人事任免,其财务委托镇“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代理,镇“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可根据代理需要配备专门的村办企业会计,所有账户均纳入镇“三资”管理服务中心管理,第十三条镇“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应建立村办企业财务档案管理制度,第十四条镇“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应按月编制财务报表,第十六条村办企业财务纳入镇年度审计计划,第十七条村办企业的资产处置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相关制度执行,第十九条鼓励各村积极探索村集体资源资产通过招拍、流转、作价入股等方式交由村办企业经营,第二十二条鼓励有条件的村办企业探索岗位管理制度,第四章负面清单第二十三条村办企业运行管理不得出现以下负面清单:(一)不得投资经营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环境污染、违法用地等以及其他与政府政策不相符的项目,第二十六条投资村办企业的非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东。

更多精选

  • 2023-10-16 00:00:00
  • 2023-10-16 00:00:00
  • 2023-10-16 00:00:00
  • 2023-10-16 00:00:00
  • 2023-10-16 00:00:00
  • 2023-10-16 00:00:00
  • 2023-10-16 00:00:00
  • 2023-10-16 00:00:00
  • 2023-10-16 00:00:00
  • 2023-10-16 00:00:00
  • 2023-10-16 00:00:00
  • 2023-10-16 00:00:00
  • 2023-10-16 00:00:00
  • 2023-10-16 00:00:00
  • 2023-10-16 00:00:00
  • 2023-10-16 00:00:00
  • 2023-10-16 00:00:00
  • 2023-10-16 00:00:00
  • 2023-10-16 00:00:00
  • 2023-10-16 00:00:00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service@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4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