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毕业5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农村自主创业农民、脱贫人口,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三、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及贴息额度:个人创业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合伙创业的最高额度为400万元,期限: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利率:不超过LPR+150BP,创业担保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贷款及贴息支持,五、申请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符合人员类别的身份证明,合伙创业的应提供所有合伙人身份证明,5.合伙创业的应提供《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或在工商部门备案的合伙协议,6.贷款申请人应提供贷款申请人及其配偶的贷款记录证明,合伙创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照上述要求提供贷款记录证明,未经省内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还需提供《就业创业证》复印件,7.《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可在长沙市人社局网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