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低收入农户持续增收,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级支持农业农村现代化示范市建设若干财政政策意见的通知》(嘉政办发〔2023〕5号)、《嘉兴市农业农村局嘉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嘉兴市级支持农业农村现代化示范市建设若干财政政策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嘉农发〔2023〕32号)和《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湖区低收入农户产业增收扶持方案的通知》(南政办发〔2020〕57号)等文件精神,经低收入农户、法人主体自主申报,行政村调查公示,各镇抽查核实,区农水局、财政局审核把关,现将我区低收入农户产业增收相关补助(核补2022年度)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月16日至10月22日,公示期间有任何意见请致电南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乡村产业科(电话:0573-82838247),附件:1.南湖区低收入农户粮食生产补助清册(核补2022年度)2.南湖区低收入农户土地流转补助清册(核补2022年度)3.南湖区法人主体吸纳低收入农户就业补助清册(核补2022年度)嘉兴市南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3年10月16日南湖区低收入农户粮食生产补助清册(核补2022年度).xlsx南湖区低收入农户土地流转补助清册(核补2022年度).xlsx南湖区法人主体吸纳低收入农户就业补助清册(核补2022年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