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实施办法》(粤教师〔2018〕9号),我局对2022-2023学年新申请“上岗退费”人员(即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共有62人符合“上岗退费”政策,现对上述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10月7日至10月11日止,如对审核通过人员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阳春市教育局人事股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联系人:王老师,地址:阳春市迎宾大道91号,附件:阳春市符合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人员名单(2022—2023学年).xlsx阳春市教育局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