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政府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查前公示为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提升会计信息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市县财政部门开展202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豫财监〔2023〕22号)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我市决定对相关单位202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检查,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抽查结果,确定一家单位为本次检查对象,现将相关事宜予以公示,一、检查单位洛阳市文物局二、检查内容重点检查被检查对象2022年政府会计核算、预决算管理,具体内容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费用、预决算管理、会计基础、政府购买服务等,三、检查时间2023年10月8日-11月30日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