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3〕7号)、《关于做好2023年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巩义市脱贫劳动力到河南省外务工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可申请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500元”,现对2023年巩义市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0月16日,在公示期间,任何部门或个人如有异议,可向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371-69580097,附件:2023年巩义市脱贫劳动力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花名册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