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市县财政部门开展2023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豫财监〔2023〕22号)和《新乡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新财监〔2023〕3号)的文件要求,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我局组织开展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现将202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查后公示如下:2023年牧野区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紧密结合我区实际,选取了新乡市牧野区民政局、新乡市牧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新乡市牧野区荣校路街道办事处的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表明,会计信息质量逐步提高,但仍存在下列问题:一是原始单据不合规、不完整,二是会计科目设置及使用不规范,三是会计凭证装订不规范,五是采购手续不完整不规范,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分别对其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被检查单位针对出现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并提交整改资料和整改报告,新乡市牧野区财政局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