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局,高新区经发局: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征集2022年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重点项目的通知》(闽工信函装备〔2022〕92号)要求,现开展重点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类型重点项目分为智能制造典型场景项目和智能制造工厂项目两种类型,二、项目要求(一)申报企业应先在国家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www.c3mep.cn)开展智能制造自评估,(二)申报智能制造典型场景项目须满足《智能制造典型场景项目指南(2022年)》(附件1)要求,申报智能制造工厂项目须满足《智能制造工厂项目指南(2022年)》(附件2)要求,其中拟建和在建项目须在2023年底前完成项目建设,三、政策支持省级智能制造重点项目库作为省级智能制造优秀场景和示范工厂的储备库,入库项目同时作为申报国家智能制造相关项目的优先推荐对象,四、报送要求请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认真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省属企业按归属地原则申报),于4月22日前将企业智能制造自评估报告、项目情况表(附件3)和推荐汇总表(附件4)(含纸质和电子版,联系人:市工信局装备处胡中明、周双,邮寄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6号楼625室,附件:1.智能制造典型场景项目指南(2022年)2.智能制造工厂项目指南(2022年)3.2022年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重点项目情况表4.2022年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重点项目推荐汇总表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