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甬科资〔2023〕33号)和《宁波市“科创甬江2035”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办法》(甬科高〔2023〕73号)有关规定,现将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第二批项目的通知》(见附件,并就组织做好我市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一、组织申报1.请各归口管理单位根据《通知》,项目申报单位应于10月11日17:30前完成系统填报,2.各归口管理单位要落实专人做好咨询受理、资料审核、系统推荐等工作,项目负责人与主要参与人(项目组排名前三的成员)存在承担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任务书期满,或虽提请验收申请但未提交完整验收资料,二、初审把关4.各归口管理单位要认真对照攻关榜单的目标任务、指标覆盖、自筹经费等条件要求,对申报单位提交的项目申报书进行把关,三、审核推荐5.市科技局归口业务处室根据限额要求,四、其他事项6.根据《宁波市“科创甬江2035”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办法》(甬科高〔2023〕7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并纳入省市重点研发计划共同管理,7.省科技厅项目申报系统于10月13日17:30申报截止,项目申报单位尽量提前完成资料填写及上传,联系方式:资诚处:陈志伟89292202农社处:李春荣89292207附件: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第二批项目的通知.pdf宁波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