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国有公司:现将《成都市金牛区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规范和加强金牛区政府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政府投资基金)管理,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基金包括金牛区政府的母基金、母基金参与设立的子基金,第二章基金的设立、运作和管理第五条金牛区人民政府授权区财政局(区国资和金融局)履行出资人职责,第六条设立金牛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管委会)主要负责对政府投资基金重大事项进行审核批准,明确基金设立的政策目标、基金规模、存续期限、出资方式、投资领域、决策机制、风险防范、投资退出、基金管理机构、管理费用和收益分配等,第九条政府投资基金按规定委托基金管理机构进行管理,第十一条子基金在运作过程中不得投资不符合国家、省、市、区政策、发展规划的企业或项目,(三)子基金投资领域和方向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政策目标和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第十四条政府投资基金各出资人应当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政府投资基金的亏损由各出资人按现行法律法规及协议约定方式承担,根据政府投资基金有关管理办法执行相关决策,若本办法中尽职免责与容错机制与省、市相关规定有不一致之处,第十七条按国家或省、市有关部门要求设立的政府投资基金,区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金牛区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金牛府发〔2022〕6号)同时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