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清远市绿色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清远市金融工作局2023年9月22日清远市绿色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本办法适用于清远市绿色企业申请、评估认定和管理工作,绿色企业评估认定管理工作采取企业自主申请、第三方绿色评估、政府服务监督的工作模式,第三方绿色评估机构按照《清远市绿色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所列要求出具的绿色企业评估认定报告,第三章绿色企业评估认定管理绿色企业评估认定由第三方绿色评估机构实施,第三方绿色评估机构对申报企业最近2年的表现情况进行评估,根据本办法《清远市绿色企业评估指标体系》(见附件1)所列评估要求,第三方绿色评估机构收集评估依据,根据本办法《清远市绿色企业评估指标体系》(见附件1)及相关指引判断企业是否为绿色企业或“深绿”企业,第三方绿色评估机构应出具书面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叙述现场审查情况,第三方绿色评估机构应对申报企业的绿色属性作出评估,由第三方绿色评估机构对入库绿色企业开展到期认证跟踪管理,如发现不符合“基本条件”或存在“指标得分”不达标情况,附件:1.清远市绿色企业评估指标体系.doc2.清远市绿色企业认定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