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湿地资源保护,维护生态平衡,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相关规定,结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我单位组织开展了一批一般湿地(县级)认定工作,经区管委批准,拟将洪江区长寨湿地认定为洪江区一般湿地,现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用来信、来电和来访方式,发表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我单位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并对来信来电来访者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一、公示日期2023年9月25日—2023年10月20日二、受理电话和来访地址联系电话:0745-7623448通讯地址:洪江区劳动路豪逸君庭1-2楼(洪江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室)邮政编码:418200附件:洪江区一般湿地名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洪江区湿地类型分布图洪江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