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龙岩市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龙岩市科学技术局龙岩市财政局2023年9月22日龙岩市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龙岩市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龙岩市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市级财政设立的支持科技特派员工作的专项资金,第三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市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其中市级科技特派员牵头承担的后补助项目经费和企业申报的星创天地奖励经费按程序直接拨付至项目单位和星创天地运营单位,做好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第五条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职责如下: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职责如下:(一)负责审核、推荐属地内符合条件的市级科技特派员、市级科技特派员牵头承担的后补助项目,(二)会同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审核,(二)对市级法人或团队科技特派员申报的后补助项目,上述法人或团队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和省级星创天地奖励经费由市财政承担,第九条市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用于支付市级科技特派员在技术服务过程中的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保险费、培训费用、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等,按照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兼任市级科技特派员的市派驻村党员干部原则上不在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中报销交通差旅费用,由工作经费所在单位(科技特派员所在单位、服务区域科技主管部门、科技特派员服务单位)在年度考核结果公布后拨付,每年制定法人或团队科技特派员项目后补助资金申报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