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发〔2023〕8号)第十三条“鼓励市级以上新型研发机构开展企业技术创新服务,按年度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收入的金额10%、最高500万元给予奖励”,市科技局开展了2022年度市级新型研发机构服务企业技术创新收入奖励兑现的审核工作,经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决定给予瓯江实验室等16家市区范围内的市级及以上新型研发机构2022年服务企业技术创新收入奖励4326726元,其中市本级财政奖励2412837元,请相关单位做好经费兑现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温州市区范围内市级及以上新型研发机构(详见附件),二、申报时间2023年9月14日—9月20日,三、兑现时间经审定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兑现,四、申报流程1.请申报单位登录“温州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http://reward.wenzhou.gov.cn/app),市科技局审定通过后予以兑现奖励政策,3.申报过程的业务问题,请联系市科技局科技合作处,附件:2022年度市级新型研发机构服务企业技术创新收入奖励明细.doc温州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