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2023年技术转移转化奖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温州市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二、申报条件(一)申报单位及项目要符合《温州市技术转移转化奖励项目遴选实施说明》要求,(详见附件1)(二)项目技术交易合同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签订,请各单位梳理符合条件的项目做好申报工作,使用浙江政务服务网法人账号登录,如果没有账号请先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注册账号,登录后按要求在线填写《申报表》,于2023年9月28日前(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在线提交盖章PDF格式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需包含:温州市技术转移转化奖励申报表、温州市技术转移转化奖励申报承诺书、技术转移转化实施工作总结、技术交易合同、技术转移转化成效证明等材料,辖区科技部门按照《温州市技术转移转化奖励项目遴选实施说明》要求,并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推荐上报市科技局,四、政策兑现市科技局对各辖区科技部门推荐的申报项目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审查通过的技术转移转化项目进行公示,项目承担单位可申请奖励政策兑现,附件:1.附件1温州市技术转移转化奖励项目遴选实施说明2.附件2温州市技术转移转化奖励申报材料清单3.附件3温州市技术转移转化奖励申报表模版4.附件4温州市技术转移转化奖励申报承诺书模版温州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