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邡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3年什邡“章洛菁英·章洛乡村头雁”申报工作的通知各镇(街道、经开区)、市级有关部门:为加强本地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什邡市“章洛菁英·章洛乡村头雁”申报评选工作,用人单位应对推荐人选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市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就初步人选名单分别向相关部门书面征求意见,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将建议人选名单提交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对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人选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全市各单位(部门)采取单位推荐、专家举荐或个人自荐等方式报送推荐材料至市农业农村局科教股,市农业农村局9月28日前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就初步人选名单分别向相关部门书面征求意见,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将建议人选名单提交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对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人选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推荐单位必须对推荐人选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和业绩贡献材料原件进行审查,并于9月22日前将公示结果证明材料、《申报书》、个人事迹材料和申报人员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局科技教育与职业农民股,联系股室:科技教育与职业农民股联系电话:0838-6068263附件:1.2023年度什邡“章洛菁英·章洛乡村头雁”建议入选人员情况汇总表2.2023年度什邡“章洛菁英·章洛乡村头雁”申报书3.XXX个人事迹材料模板(详版1500字)4.XXX个人事迹材料模板(简版500字)什邡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9月12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